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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原创的地方。希望能克服角色塑造上的薄弱呢。

關於11/24

不管公投結果怎麼樣,最晚明年五月底同性二人就可以結婚了,問題只在專法或民法。

根據行政院對公投案的意見以及之前的釋憲,不管是民法還是專法,同性二人都能結婚,且權利與異性二人結婚【必須一致】。

但民法的話只需要把男女兩個字修掉就好了,專法不僅必須從頭立,還得一條一條跟民法婚姻章對,除了專法本身之外,因為雖然權利一致但跟民法婚姻分開所以那些適用於配偶的其他法律條文都得再改一次。

在這個過程中,肯定有人還是想在裡面偷拿掉權利、肯定還是有人會討價還價,大家也知道我們立法院超沒效率,這件事就會吵很久。(但明年五月底釋憲就過兩年了,同性二人可以直接用民法規則結婚,所以可能發展成有人已經結婚了然後立法院裡繼續永無止盡地吵的狀況。)

如果真的有人討價還價成功,專法與民法婚姻的效力存在不平等,就會有人繼續提釋憲。

(德國立專法後幾乎每年都有釋憲案,後來他們還是直接修民法了。)

就算不喜歡非異性戀族群,也為了我們的稅金著想一下,拜託拜託。

晴映楓紅:

好久不見,不好意思這麼久沒產出,久久浮一次水竟然還不是更新。以下專給灣家滿18的孩子,抱著期待誤入的請原諒(或者用催更拳打我)。

【歡迎轉載、擴散】


11/24除了縣市長+議員,還有十個公投案,雖然這話很多人說了,不過我這裡還是想再說一次:去投票吧。雖然很遺憾的是人選了可能會不如預期(不過我個人認為有用票表態還是比沒有好),不過案子的公投效力與目標基本上都是更明確的。

個人最關注的是10、11、12、14、15號案,請容許我在以下稍做說明。

10: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下一代幸福聯盟)

由於過去大法官釋憲的結果,保障同性兩人成立永久結合關係已是確定的原則。所以此案通過後,立法院將不修改民法,應在三個月內訂定民法之外的法條(也就是專法)達成此目的。

11: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下一代幸福聯盟)

根據提案理由書,本案所指「同志教育」包含性別光譜、多元性別、變性、男與男、女與女等內容。

12: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兩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下一代幸福聯盟)

與10號案大同小異,但指涉措辭更限縮立法目標。

14: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兩人建立婚姻關係?(平權前夕,彩虹起義)

基本上,就是把民法婚姻章的【男女】指涉措辭改成【兩人】,或是類似的改動,將民法適用對象直接擴張。

15: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平權前夕,彩虹起義)

將原本定為細則的內容移到性別平等教育法內,要求以法律明確規範這類教育應當實施的內容。

簡單QA:

※定專法和修民法有那裡不同?

定專法因為要從頭研擬這個關係內應當包含的權利義務,所費成本必然高於直接修改民法婚姻章。另外,若要修專法,可以想見其中包含的權利與義務必須再吵一次。義大利通過的專法裡面包含的權利就缺東漏西的。

以及,另定專法是差別待遇。要另外定法,就表示這不是『婚姻關係』,那麼在其他法條中涵蓋的配偶應享權利在這方面肯定會出問題。德國當年定專法後幾乎每年都在為不同法條的適用規則打釋憲官司。

※同志教育有必要給小孩學嗎?它是什麼?

同志教育本身是教育學生認識同志的存在,並且尊重包容。沒有人說霸凌從高中才會開始,與其擔心因為這樣的課程讓孩子變成同志,不如擔心孩子因為不必要的無知成為傷害他人的霸凌者。

※為什麼需要在中小學提供性教育與情感教育?

先談性教育:

我要先說說自己的經歷,我在11歲的時候無心接觸到了網路上的18影音內容,12歲的時候班上男同學把18內容十分詳實地當作笑話在課堂上分享,那個時候甚至智慧型手機極少、WIFI還不普及,我念的學校比較偏鄉,一半的人連手機都沒有。還好我這人求知慾旺盛,12歲搜尋著弄清楚那是怎麼一回事之後沒走什麼歪路。

你敢想像現在人手一機,資訊爆炸的年代,孩子接觸到這些東西的年紀有多低嗎?那些東西有許多內容不僅誇張,還有很多錯誤觀念。我們無法(或許也不該?)控制孩子會接受到什麼樣的資訊,但至少可以通過教育體系,先讓他們得知這方面正確、現實的知識。

另一點就是,有些混帳對孩子下手可不會問他們懂不懂,先對此有觀念,至少他們不幸遇到拐騙的時候能夠多些警覺,或是懂得求助。

至於情感教育,近年來那些被拒就動手甚至行兇的案子太多了,這凸顯了情感方面的教育有多麼重要。我們應該及早讓孩子們知道,失戀不是世界末日,感情也不是什麼只要努力就應得的報償,減少抱持扭曲心態去談感情的機率。


勿忘英國脫歐,不管是沒投或是亂投,那一點差距那些覺得自己那一票沒差的人絕對都有一份責任。事後再去靠北也來不及了,就算可以改好了,也絕對非常麻煩。

我們很年輕,剛開始要面對這個世界、這個社會,手上的資源除了青春之外很少。而它如何改變,對我們的影響很可能比那些已經穩定下來的中老年更多。

而11、15案所影響的孩子,其實最大的那群也只比我們年輕一點。不說我們的後代如何如何,這些孩子以後可能是我們職場上的後輩,甚至研究領域的後進,交流的機會可多了。教育的無知會影響的不只是我們的孩子,也有我們。


投票請攜帶印章、身分證前往所屬的投票所,最好還帶著通知書,十張公投票可以自由領想投的案,不想投的議案可以不要領。

雖然生活不易,還是希望社會能夠搖搖擺擺地往更好的方向前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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